2013年四川美術統考內容及考試要求
考試科目、內容、要求
素描
考試內容:靜物或人物
考試要求: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銳地觀察和準確地表現對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構圖、體積感、空間感及畫面的整體關系的處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礎和表現能力
色彩
考試內容:風景或靜物
考試要求:考查考生對色彩的基本感受能力和表現能力,對色彩關系的對比、色彩規律的認識程度和畫面的組織能力
速寫
考試內容:人物動態
考試要求:考查考生對對象的動態、形體、比例的快捷概括描寫能力
注意事項
考生憑《身份證》、《報考證》和專業考試《準考證》參加專業考試。考試開始15分鐘后,考生不能再進入考場考試,遲到誤考責任自負。
考生考試所用的畫板或畫夾、顏料、畫筆、小畫凳等工具一律自帶。畫板或畫夾不能大于4開,在畫板或畫夾上不能有任何圖案,考生所帶畫架不得高于80公分;試卷上不得使用定畫液、透明膠。
成績查詢
考生憑《報考證》于2013年1月10日至1月11日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領取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同時考生可登陸四川省教育廳網站查詢2013年四川美術聯考成績。
凡對專業成績有疑問需查詢的考生一律在2013年1月14日至1月16日期間,憑《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在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辦理查分登記,逾期不再辦理。查分結果由美術類專業考務辦公室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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