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美術統考實施辦法
天津市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市級統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美術專業考試特點及我市實際,制定我市美術專業市級統考實施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條件:符合2014年我市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具有一定美術基礎者均可報考。
2.專業考試報名:美術類考生專業考試報名時間與報考普通高校的考生相同。應屆畢業生在其學籍所在中學報名,接收報名的中學到所在區縣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縣招辦”)集體辦理報名手續;往屆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者在其戶口所在區縣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
3.文化考試報名: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其報名時間與辦法與報考普通高校的考生相同。
二、考試
4.市級統考。美術專業市級統考由市招生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高招辦)統一組織。考生所報專業屬市級統考范圍內的,須參加市級統考。
市級統考著重考查考生是否具備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或按美術類專業招生的相關專業對美術技能的基本要求,為高等學校選拔美術類專業人才提供基本依據。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速寫。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市級統考安排在2013年12月21日舉行。考試地點為天津師范大學。考生須持《身份證》、《天津市2013年美術統考考生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各科目考試具體時間為:
上午:速寫8:30-9:00;素描9:00-12:00
下午:色彩13:30-16:30。
5.考試用具和要求:
(1)素描紙、水彩紙、速寫紙由考點提供;
(2)畫板(畫板上嚴禁張貼小稿)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3)試卷上不允許噴灑定影液等液體。
6. 高等學校(不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按美術類本科專業要求招生的,考生市級統考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職(專科)專業的合格要求由市高招辦根據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確定。
市高招辦于1月7日前公布市級統考成績。考生可持考生證到報名單位領取“天津市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單”。市高招辦將在招考資訊網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單。
7.成績使用。所有在津招生的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美術類本科專業及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市級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專業考試;其他美術類本科專業盡可能直接使用市級統考成績,有特殊要求的可在市級統考成績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學校考試)。
8.學校考試。美術類專業學校考試的科目及內容由各招生學校確定。市級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可持“天津市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單” 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履行報考手續。
符合教育部規定在我市設點的外地高校,統一在天津美術學院美術高中進行美術類專業考試。市高招辦將各招生學校專業考試的具體時間匯總后在招考資訊網上公布。
獲準進行專業考試的外地高校須根據市高招辦提供的合格考生信息確定學校考試考生名單。
9.文化考試。文化考試于6月7日至6月8日進行,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