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高考報名時間與報名辦法
豫招普〔2016〕32號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招辦、各高(完)中、各中專(中職)學校:
為切實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進一步規范報名工作流程,加強報名工作管理,現將2017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經核準的少年班考生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時間安排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從2016年11月21日9:00開始,截止到2016年12月9日18:00結束,其中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報名截止到11月27日18:00,普通類往屆生和社會其他考生的報名時間原則上安排在2016年12月5日-12月9日進行。
提前單獨招生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簡稱體育單招)、職教師資、盲聾啞殘疾考生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5日—12月9日。
三、報名站設置
(一)報名站設置以縣(市、區)為單位,由縣(市、區)招辦負責。
(二)各報名站代碼由縣(市、區)招辦統一編排,不得重號。
(三)各報名站要做好考生報名序號的編排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按照省招辦下發的信息標準編排,報名序號共12位,前兩位為鄭州市代碼01;三、四位為縣(市、區)代碼;五、六位為報名站代碼(藝術類為90,體育男生為94,體育女生為95);第七位為1;第八位:1為文科綜合,5為理科綜合;后四位是順序號。各報名站分文、理從0001編起,一人一號,不得重號。
(四)設置報名站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只能接受具有本校正式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報名。
四、報名手續辦法
實行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即考生通過登錄河南招生辦公室網站(http//:www.heao.gov.cn),進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按要求填寫基本信息,考生照片、指紋、身份證信息由縣(市、區)招辦統一組織現場采集。
(一)應屆高中畢業生憑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戶口本(簿)和身份證,在就讀學校報名。其中外省籍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除須具備我省戶籍異地就讀考生所要求的報名手續外,考生還須同時提供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及父母一方在當地的住所和就業證明。要嚴格實行高考報名信息與普通高中學籍信息“硬掛鉤”的辦法,通過身份證號實現考生網上報名信息與普通高中學籍信息的對接,保證考生網上報名信息與學籍信息的一致性。應屆高中生的“畢業學校”直接使用學籍信息中的數據,考生不可修改。
(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憑身份證、戶口簿、學籍證明在學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或其設置的報名點報名。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同時符合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報考,二者不能兼報,否則后果自負。同時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的考生,必須取消其中一個學籍,方可報名。
(三)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憑學歷證明、戶口本(簿)和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報名。
(四)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憑身份證、戶口本(簿)、最終學歷證書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領取《河南省普通高招同等學力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如實填寫表內有關內容,經有關部門簽署意見蓋章后,交縣(市、區)招辦,縣(市、區)招辦審查合格后簽署意見,方可辦理報名手續。《河南省普通高招同等學力資格審查表》一份由縣(市、區)招辦留存,另一份上交市招辦。同等學力身份認定,原則上為初中畢業滿三年、小學畢業滿六年,特殊情況由市招辦和縣(市、區)招辦會同認定。
(五)由于借讀等原因造成就讀學校與學籍所在學校不一致的應屆生,應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戶籍在我市,但在外省就讀、學籍在外省的應屆畢業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就讀學校所在地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檔案資料等在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報名(這類考生的考生類別為應屆、畢業類別為其他)。
(六)臺灣省籍考生憑河南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和相關的戶口簿在學籍所在學校或縣(市、區)招辦報名。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須憑河南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暫住證不能報考),在學籍所在學校或定居地縣(市、區)招辦報名。
(八)報考香港、澳門高校的考生,按普通高考的統一要求履行報名手續。
五、藝術類專業報名
(一)全省藝術類省統考共分:美術類、音樂類、編導制作類、書法類、播音與主持類、體育舞蹈類和表演類(原影視表演類、服裝模特類和空乘類合并為表演類)七大類。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至少選擇其中一類參加省招辦組織的專業統考。美術類、音樂類、編導制作類、書法類之間不得相互兼報,但這四類中任意一類均可與其余藝術類兼報,其余藝術類之間也可兼報。
(二)音樂類考生要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選報音樂專業統考主科。音樂專業統考主科分為聲樂、器樂、舞蹈。考生的音樂主考科目只能選擇一科,不可多選。統考主科為器樂的考生還要填寫所考器樂名稱。主科名稱和器樂名稱代碼見《信息標準》。
(三)凡未辦理藝術專業報名手續的考生,不得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所有藝術類考生都要參加全省組織的專業統考,專業統考不合格的不得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
(四)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含省統考和校考)違規、違紀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六、體育類專業報名
(一)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和休閑體育專業的考生網報時應填寫體育專項項目一欄,且只能選報一項。體育專項名稱及代碼以省招辦下發的《信息標準》中的體育專項名稱和代碼為準。《信息標準》中沒有涵蓋的專項考生不得報考,體育專項選定后不得變更。
(二)考生須參加省招辦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考試項目為:
1.身體素質:100米跑、立定跳遠、原地推鉛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三項為考生必考項目。
2.專項技術:田徑200米跑(男、女生)、400米跑(男、女生)、1500米跑(男、女生)、跳高(男、女生)、跳遠(男、女生)、三級跳遠(男生)、鉛球(男生7.26公斤、女生4公斤)、標槍(男生800克、女生600克)、足球(男、女生)、籃球(男、女生)、排球(男、女生)、乒乓球(男、女生)、武術(男、女生)、體操(男、女生)。
(三) 專業考試安排在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進行。考生憑身份證、市招辦介紹信、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和《專業準考證》參加專業考試,《專業準考證》在考試現場領取。具體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參加體育類專業考試違規、違紀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七、西藏班考生、西藏插班生及新疆班考生報名
省實驗中學、鄭州外國語學校、鄭州一中、鄭州四中四所高中的西藏插班生和西藏班學生統一到惠濟區招辦履行報名手續,縣(市、區)代碼為08,名稱為西藏班。鄭州七中和鄭州十一中的新疆班學生統一到金水區招辦履行報名手續,縣(市、區)代碼為09,名稱為新疆班。
八、特殊形式招生報名
(一)普通高校招收的保送生、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均按普通高考文、理科的統一要求履行報名手續,采集報名信息。
(二)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除按普通高考文、理科的統一要求履行報名手續、采集報名信息外,還須參加高校及我省依據當年教育部高水平運動隊報名要求而組織的資格審核工作。我省報考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報考重點大學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創新試點班),憑招生院校出具的準考手續、身份證、戶口簿按普通高考的統一要求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報考需參加普通高考,并在我省評卷的中國科技大學少年班(含創新試點班)、東南大學少年班報名點代碼為“99”,報考不需參加普通高考的西安交通大學少年班報名點代碼為“98”。
(四)報考高等職業院校提前單獨招生的考生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和對口招生考生。除按照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和對口招生報名的有關要求履行報名手續外,還應在規定時間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填報院校志愿,并參加院校的單招考試。凡未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和對口招生報名的考生,不能參加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
(五)報考職教師資提前單獨招生的考生須為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屬的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和河南省供銷合作總社下屬的河南省財經學校、河南省商務學校、河南省工業科技學校、洛陽經濟學校、駐馬店財經學校等中專應屆畢業生。職教師資單獨招生考試類型代碼統一為:“6”(職教師資),考試科類代碼統一為:“9”(單獨考試)。報名點代碼由縣(市、區)招辦編排。
(六)報考盲聾啞殘疾生提前單獨招生的考生須為具有省殘聯確認的盲聾啞殘疾證的考生(不包括四肢殘疾等其他殘疾)。盲聾啞殘疾考生單獨招生考試類型代碼統一為:“8”(高職班),考試科類代碼統一為:“9”(單獨考試)。報名點代碼由縣(市、區)招辦編排。
(七)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簡稱體育單招)的考生,須為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具備國家二級運動員或二級武士資格,年齡原則上不超過22周歲;一級運動員(含)或一級武士(含)以上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各縣(市、區)招辦審查的考生相關報名材料不含等級運動員的有關材料。體育單招考試類型代碼統一為:“7”(運動訓練民族體育),考試科類代碼統一為:“9”(單獨考試)。報名點代碼由縣(市、區)招辦編排。考生在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網上報名后,還須依據各院校招生簡章要求,在“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體育單招系統中進行報名,并支付相應的考務費。
(八)報考職教師資提前單獨招生、盲聾啞殘疾考生提前單獨招生和體育單招考生,如同時兼報普通高考,須按單獨招生和普通高考統一招生的要求分別進行報名,不得以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號辦理提前單獨招生的錄取備案手續。
所有已被提前單獨招生院校確定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
九、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與確認
(一)各報名站要按照省招辦下達的統一信息標準和信息采集程序,制定考生信息采集辦法,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考生確認制度。進一步加大投入,積極改善軟、硬件工作環境,保證必要的工作設備和條件。
(二)各縣(市、區)招辦根據各報名點上報人數,收取考試各項費用并網上支付后編制報名序號,獲取登錄密碼。統一打印的報名序號和登錄密碼應注明“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各報名站要堅決杜絕將考生報名序號文、理分發錯誤的現象。
(三)各縣(市、區)招辦應根據本地考生人數,結合設備情況合理安排各報名點組織考生上網填報時間段,既要組織考生按時完成填報,又要避免考生集中填報對網絡產生過大壓力。網報期間,各報名站須指定專人負責,確保網絡暢通和設備正常運轉,同時指派熟悉報名業務和計算機操作的人員負責指導考生填報。
(四)考生照片和身份證圖像信息的采集必須統一使用省招辦下發的采集軟件。考生照片必須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證到現場通過數碼照相采集,不得采用翻拍、掃描等方式采集,照片應符合第二代身份證照片標準,考生照相一律脫帽摘鏡,整理頭發(發不遮眉、不蓋耳)。
(五)考生指紋信息采集。考生指紋信息采集與身份證、照片信息采集同步進行、“捆綁”校驗,以保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安全性。
(六)為進一步做好農村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嚴格規范考生資格審核,考生基本信息中,必須真實填寫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號、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今年信息采集中新增采集考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職業信息,職業分類采用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標準,共為75類。考生及家長戶籍地信息采用國家統計局最新的《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域鄉劃分代碼》,代碼中含有城鄉區分信息,戶籍地代碼標識為非中心城區的,作為農村區域。戶籍地代碼不屬于農村區域而考生類別填寫為農村應屆或農村往屆的,報名系統將提出警告信息。因考生本人報名信息填寫差錯造成相關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七)考生評語采集。應屆畢業生的考生評語由所在學校錄入,社會考生評語由縣(市、區)招辦根據考生工作單位、鄉鎮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鑒定錄入。
(八)考生照顧信息采集。考生照顧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網上提出申請,縣(市、區)招辦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并上交市招辦。考生身份證民族標識為“少數民族”的考生,將直接按照“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列入照顧對象,不再需要考生另行網上申報,其余照顧對象仍需網上申報。考生照顧信息網上申請時間及具體審核辦法另行通知。
(九)考生信息確認。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由縣(市、區)招辦打印出《考生報名登記表》,交考生核對,考生應對其本人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進行簽字確認。考生身份證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號、姓名、民族、監護人、考生類別、畢業類別等信息涉及考生的身份認定和報考資格的確認,在提醒考生認真核對的基礎上,要組織專人對考生有關證件逐一進行核對。考生評語由考生畢業學校或單位進行核對。考生報名信息出現錯誤要及時按規定程序進行修改,并再次進行上述核對工作,直到所有內容準確無誤。打印的《考生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分別由考生本人、報名點負責人和考生所在單位在規定位置簽字(蓋章)。一份作為檔案材料裝入考生紙介質檔案袋,一份交考生保存,一份裝訂成冊由縣(市、區)招辦妥為保管。
(十)各縣(市、區)招辦根據需要及時為高水平運動隊、參加軍檢等考生提供所需照片。
(十一)參加過體育、藝術專業考試報名的考生,不再重新采集信息。
十、信息公示
報名結束后,縣(市、區)招辦要分學校以班級為單位打印包含考生姓名、性別、照片、民族、應往屆類別等基本信息的班級考生基本情況表,由班主任和語文、數學、外語任課教師簽字確認,一式兩份,分別張貼在學校和班級進行公示;在縣(市、區)招辦報名的往屆生和社會考生的公示信息,由縣(市、區)招辦負責,在轄區各中學張榜公示。公示期間同時公布省、市、縣(市、區)三級招辦舉報電話,接受監督(省招辦舉報電話:68101503、68101523,市招辦舉報電話:67882003)。公示期間,舉報電話要指定專人接聽和記錄,發現問題,必須及時查清,認真處理。
公示期滿后,各報名站對報考資格審查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必須保證本報名站所有考生全部符合報考條件,無弄虛作假現象,并對所有報考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書面材料由校長和教務主任(或年級長)審核并簽名,加蓋學校公章后,交所在縣(市、區)招辦留存。
十一、建立健全報名組織及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
(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報名組織及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由各縣(市、區)招辦和報名站(學校)負責。應屆畢業生的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負責,縣(市、區)招辦予以督查、復核;往屆畢業生等社會人員的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市、區)招辦負責;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招辦主任、校長是報名組織、報名管理、資格審查、信息采集和確認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校長要和縣(市、區)招辦簽訂責任書,學校報名負責人、年級長、班主任要和校長層層簽訂責任書。在報名工作中,對于弄虛作假和不嚴格審查考生資格致使高二學生、高校在校生等不符合條件報考及冒名頂替報考的,要嚴肅追究報名站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報名站,縣(市、區)招辦應取消其下一年度的設站資格。
(二)要把年齡在16歲以下的考生報考、高二學生報考、高校在校生報考、非學籍所在地考生報考、我市戶籍但在外省就讀考生報考、冒名頂替報考和重復報考作為防范重點。
(三)要將考生的戶口、畢業證、高中學業水平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作為審查重點。考生資格審查一律出示證件原件,同時上交各類證件的復印件(必須和原始件一致),由縣(市、區)招辦留存備查。
(四)對考生父母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要依據戶口簿、學籍表等進行比對;考生父母欄填寫為其他監護人的,須提供相關證明,如已身故的,應填寫為已故,對無故缺項或填寫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必須查清。
(五)審查工作中對于發現的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檔案等有關材料的考生,取消其報名資格。
(六)往年已被高校錄取沒有報到入學今年重新報名的,如考生已在學校報送的錄取未報到考生名單中,可以接收考生報名;如未在名單中,考生須提供錄取院校出具的未報到證明,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新生學籍查詢系統”(http://xjxl.chsi.com.cn)打印的個人信息網頁、確屬未注冊的,上交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和紙介質檔案,方可接受其報名。全省報名信息匯總后,還要與高校學籍部門集中進行核對,經查實確屬高校在校生報名的,要通知其所在高校嚴肅處理,直至開除高校學籍。
(七)對于考生學業水平考試考籍庫與身份證姓名不一致的,須核準事實。經查確系同一考生,原則上以身份證上的名字為準;屬于同音字、相近字、缺字、生僻字和與戶口簿上曾用名一致的,可以接受。對此類考生,要從嚴審查,確保準確無誤。
(八)對于以往屆生身份報名,未參加過往年高考的考生,考生本人應書面說明往年未參加高考的原因,縣(市、區)招辦應嚴格審查,確認考生身份無誤后,方可接受其報名。
(九)對于年齡小于16歲的考生,除要求其提供戶口薄、身份證、學歷證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外,考生還需寫明原因及各階段學習經歷,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十)對高二學生報考的,審查發現后要予以拒絕;報名后發現的,取消考試資格;考試后發現的,取消考試成績,下一年度也不準參加高考。
十二、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各縣(市、區)招辦、各高(完)中、各中專(中職)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領導,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一是要做好報名工作人員的選聘,加強對報名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業務技術培訓,認真貫徹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二是要根據普通高招網報工作的特點,在往年工作的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不斷創新工作方法。三是要本著以人為本、服務考生的原則,制定合理的報名工作流程,并將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項張貼公布,為考生營造良好的報名條件及環境。四是要以各種形式做好宣傳工作,使考生對報名工作的各項事宜做到應知盡知。五是要做好解釋工作,對于不符合報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解釋清楚,手續不完備的,要明確告知考生需要補充的材料和時間等。
(二)確保考生報名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要進一步完善信息管理辦法,規范操作程序,強化集體管理。一要加強對考生信息采集全過程的監督,考生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二要規范考生信息、相關統計數據及采集軟件的使用,考生信息、相關統計數據及采集軟件,僅限招生考試工作使用,任何人不得對外傳播和使用。三要加強對報名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培訓與教育。不得要求考生填寫統一的密碼驗證信息和設置格式,防止考生群體信息的泄露;同時要加強對考生保密意識的教育,防止因密碼泄露造成嚴重后果。
(三)加強收費管理
按照豫價費字〔2000〕145號文件和豫政〔2008〕52號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需收取報名費15元/人,文化課考試費48元/人,信息采集費12元/人,除上述費用外,其中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等專業體育術科考試費50元,報考藝術類的考生,每個藝術專業類別的專業省統考考務費100元。
考生報名考試費由縣(市、區)招辦通過網上支付系統統一上繳省招辦。其中: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考試費統一先按每個考生一個類別繳納(100元/人),統一網上支付;如考生報考2個或以上類別,待考試類別信息匯總數后,需補繳的余款由縣區招辦代收后通過管理系統網上支付交省招辦。
報考職教師資提前單獨招生、盲聾啞殘疾考生提前單獨招生考生,報名時只收取報名費和信息采集費,不收取考務費。
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報名時只收取報名費和信息采集費,考務費由考生按國家體育總局要求在“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上另行支付。
各縣(市、區)招辦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各種收費標準應于報名時向考生公布。對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搭車收費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新增考點申請
需增加新考點的縣(市、區),一定要按標準化考點建設要求,全面進行考察,同時要注意檢查英語聽力設備是否符合要求。各縣(市、區)招辦對新增考點要寫出書面申請,并說明考點的詳細情況,于2017年3月10日前報市招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