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藝術類考生,高考總分分別達到寧夏藝術各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統考成績合格,按綜合分成績排序錄取。綜合分成績按全國統一高考總分占30%、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成績(按總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分成績相同時,按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成績排序,藝術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總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順序排序。
(二)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以外省份的藝術類考生,遵循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規則。對于實行梯度志愿投檔的省份,根據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藝術類文化課控制分數線,結合生源情況確定我校錄取文化課資格線,并按所在省統考或聯考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均相同時,按考生所在省相關政策執行;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關政策執行;對實行“一檔多投”政策的省份,按所在省統考或聯考專業課成績進行錄取排序,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并按該省相關政策錄取。
(三)我校組織校考的省份(河北、山西、山東、甘肅等4省音樂舞蹈類專業),考生參加生源地統考成績合格,專業課成績以校考成績為主。根據各省教育考試院劃定的藝術類文化課控制分數線,結合生源情況,確定我校錄取文化課資格線,按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取。
1.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
2.各專業文理兼招,錄取時不分文理;河北省、甘肅省分聲樂、器樂專項,分別排序;山西省、山東省不分專項,統一排序。
3.結合考生志愿按照專業課成績優先原則分配專業。
4.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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