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音樂類統考時間和考點安排
1.普高音樂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音樂類專業考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具體考試科目根據主科所報類別的不同,分為兩種類型:
①主科報考非理論作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
②主科報考理論作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
報考音樂教育專業或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面試。音樂教育專業面試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有二專業(除主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的表演能力。音樂表演專業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氣質、身高等專業條件,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氣質好;②以聲樂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樂、鋼琴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③專業條件達到所報專業的規定要求。面試成績只計合格與不合格,不計入省統考總分,作為報考專業錄取的參考依據。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音樂類專業考試于2020年12月19日至30日統一進行。考生須在考試前3天開始登錄“報名繳費指定系統”打印《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專業考試證》(以下簡稱《專業考試證》)。
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及《專業考試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①主科、視唱以及音樂教育專業和音樂表演專業面試設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進行;考試時間由考生在12月1日至3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指定系統”進行預約,未預約考生的考試時間由系統在未約滿的考試單元時間中隨機編排。
②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筆試統一安排在12月19日上午10∶00-11∶20,開考前15分鐘(19日上午9∶45)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室;全省考生隨機編排在長沙市內的若干考點,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安排見《專業考試證》,考生須在12月18日下午17點30分前往考試地點熟悉筆試考場。
③和聲和作曲考試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進行,統一安排在12月20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安排見考生《專業考試證》;
④聲樂專業的鋼琴伴奏為跨界鋼琴伴奏;
⑤考試所需的道具、樂器(鋼琴除外)自備。
2.職高音樂類
職高音樂類考生直接參加普高音樂類考試,考試內容、要求、時間及地點等與普高音樂類相同,不再單獨組織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