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2016年美術類、音樂學專業招生簡章
山東科技大學是一所工科優勢突出,行業特色鮮明,工學、理學、管理學、文學、法學、經濟學、藝術學等多學科相互滲透、協調發展的省屬重點大學。學校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
學校始建于1951年,在青島、泰安、濟南三地辦學,總占地面積3640余畝,建筑面積142萬平方米。設有19個學院、9個教學系(部)、4個科研機構和1個獨立學院。有9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8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3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2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27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7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83個本科專業。現有在校生4萬人,其中博士、碩士研究生5900余人。
學校有國家級特色專業7個,國家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3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3門,國家級精品課程4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1門,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1個,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學校是國家“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和“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實施高校。近年來學校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4項,省級教學成果獎70余項。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生源范圍
專業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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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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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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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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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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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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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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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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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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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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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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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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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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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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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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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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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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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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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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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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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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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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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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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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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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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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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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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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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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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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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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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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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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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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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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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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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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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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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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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
|
53
|
33
|
5
|
5
|
5
|
5
|
|
8800
|
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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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本科
|
4年
|
藝術理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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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
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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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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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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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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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
藝術文
|
33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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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5
|
8800
|
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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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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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4年
|
藝術理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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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
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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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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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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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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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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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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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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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
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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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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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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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
藝術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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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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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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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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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凡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確定的報考條件并具有一定的藝術基礎和技能的考生均可報考。
三、報名及考試
(一)美術類專業
使用各省的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美術類考生持所在省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辦辦理報考類別和文化考試報名手續,參加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統一招生文化課考試。
(二)音樂學專業
1.報名要求:報考我校音樂學專業的考生憑身份證和《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我校報名,持三證(身份證、《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山東科技大學2016年音樂學專業測試準考證》)參加音樂學專業測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為方便考生報考,音樂學專業考試安排在山東科技大學泰安校區。
2.報名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岱宗大街223號 山東科技大學泰安校區
3.考試科目及分值
(1)視唱:10分
(2)技能:①聲樂 ②鍵盤(鋼琴或手風琴)、器樂(中、西樂器)或舞蹈。考生在專業技能測試時分主項和副項,其中一項必須為聲樂,主項70分,副項20分。女生1.60米、男生1.70米以下者不得報考舞蹈主項。
4.時間安排
專業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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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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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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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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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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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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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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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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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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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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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2月19日
(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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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 8:00 開始,考生具體考試日期和時間,
報名時根據報名情況確定,詳見考生本人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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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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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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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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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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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化課考試
音樂學專業考生持我校所發的《2016年音樂學專業招生考試合格證》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辦辦理報考類別和文化考試報名手續,參加山東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文化課考試。
四、錄取原則
(一)山東省音樂學專業的考生,先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對于進檔考生再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主項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先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對于進檔考生再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三)外省的美術類考生,使用所在省的美術類統考成績,按照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在投檔的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五、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2-86057077 0538-3076218(報名、測試期間)
學校招生網址:http://zs.sdkd.net.cn;E-mail: zsb@sdust.edu.cn
注:
(1)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各專業擬招生計劃,我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增減,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2)關于收費標準,若上級主管部門收費標準調整,我校2016年學費將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
(3)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或個人承辦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