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楊凌示范區招生辦,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各縣(區)招生辦,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為做好201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及專業課考試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應符合201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分別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和藝術類專業課考試。
201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劃分為四個類別:美術類、播音編導類、音樂舞蹈類、表演及其他類。其中美術類、播音編導類專業課實行全省統考;省內高校音樂舞蹈類、表演及其他類專業課實行院校聯考。省外高校音樂舞蹈類、表演及其他類的專業課考試由招生院校組織。
在陜招生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本科專業,錄取時直接使用統考成績;其它本科院校的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統考成績,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在陜招生的播音編導類本科和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時可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也可在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省內高校音樂舞蹈類、表演及其他類不再進行專業課校考,聯考成績只適用于省內高校錄取。省外高校音樂舞蹈類、表演及其他類專業課校考成績只適用于本校錄取。
報名、考試具體要求以及各類別專業目錄見《關于做好201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專業課考試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0〕45號)。
二、招生計劃
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13所高校(名單見附件,以下簡稱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本科藝術類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外省省屬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必須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省內高校(西安美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除外)的藝術類專業必須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藝術類專業計劃分藝術(文)、藝術(理)編制。
三、成績報送
我省實行網上報送校考成績合格考生名單,報送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各招生學校按照不超過本校藝術類招生計劃數的4倍自行確定校考成績合格標準,公示合格考生成績,發放專業課考試合格證。招收本、專科的同一專業,本科合格人數按不超過本科計劃數的4倍報送,專科合格人數按不超過本、專科總計劃數的4倍報送。對報送人數超過本校藝術類招生計劃數4倍的,不予接收。省招辦將通過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各院校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單。
四、填報志愿
(一)藝術類考生填報志愿方式和時間與其他科類考生相同。藝術類專業志愿填報在提前批次,其中本科志愿填報在“提前錄取本科”欄內,高職(專科)志愿填報在“提前錄取專科”欄內。所有藝術類考生在“提前錄取本科”和“提前錄取專科”欄內不得兼報文史或理工類,否則所填報志愿無效。在其他批次,可兼報文史或理工類志愿。
(二) 取得美術類或播音編導類專業課統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填報使用相應統考成績的院校及專業。
(三) 在統考合格基礎上取得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填報相應的院校及專業,也可填報使用相應統考成績的院校及專業。
(四) 取得省外院校音樂舞蹈類、表演及其他類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填報省外相應的院校及專業。
(五)取得省內院校音樂舞蹈類、表演及其他類專業課聯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填報省內相應的院校及專業。
五、錄取
(一)藝術類錄取按照本科和高職(專科)的順序分兩段進行。其中,藝術類本科在第一批本科錄取前進行,藝術類高職(專科)在第三批本科錄取前進行。未被藝術類錄取的考生,可按其兼報的文史或理工類志愿參加錄取。
(二)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課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前必須將本校錄取分數線報送省招辦備案,并通過本校網站向社會公布。
(三)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及其他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其文化課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招辦劃定。其中,本科線為第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專科線為普通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四)省招辦通過網絡向省外招生學校提供本科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課成績及專業課統考成績,向省內招生學校提供本科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課成績、專業課統考成績及專業課聯考成績,各院校必須于7月7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送省招辦。
(五)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考生,本科第一志愿由省招辦按照院校提供的擬錄取名單投檔,本科二、三志愿和高職(專科)所有志愿則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全部投檔。由學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六)對在陜編制藝術類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學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對在陜未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學校(即“0”計劃),錄取時只向學校提供第一志愿考生檔案,考生如填報此類學校志愿,只能將其填報為第一志愿,否則無效。
(七)省內高校的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景觀建筑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文化產業管理17個本科專業,在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省內高校(西安美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除外)的其他藝術類本、專科專業,在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省內高校如果提高文化課錄取分數,必須于3月底前予以確定,并通過本校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
六、加強領導,從嚴管理,嚴肅紀律
各市(區)、縣(區)招辦,各招生學校要切實加強對藝術類招生工作的領導,選派責任心強、作風嚴謹、廉潔自律的同志負責這項工作,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認真落實工作責任。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藝術類招生政策,增強工作透明度。同時,要加強管理和監督,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各類違紀舞弊現象發生,確保藝術類招生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對在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聯考和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及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學籍。對校考組織過程中違反規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學校,一經查實,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13所高校名單
一、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
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天津音樂學院、天津美術學院、魯迅美術學院、沈陽音樂學院、吉林藝術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戲劇學院、南京藝術學院、中國美術學院、景德鎮陶瓷學院、山東藝術學院、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湖北美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西藝術學院、四川美術學院、四川音樂學院、云南藝術學院、西安美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新疆藝術學院、解放軍藝術學院。
二、13所高校
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江南大學、北京服裝學院、北京印刷學院(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天津工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蘇州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等4個本科專業)、浙江理工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及內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等3個本科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