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東大學2019年藝術類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錄取原則
按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1.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使用生源省(區、市)專業統考成績,按進檔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折算辦法為:綜合分=考生專業成績*生源省高考文化滿分/生源省專業統考滿分*30%+考生高考文化成績*70%。若綜合分相同,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綜合分、文化成績均相同,依次按語文、文(理)科綜合、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2.音樂學專業
山東省使用聯考成績,其他省(區、市)使用生源省(區、市)專業統考成績,按進檔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相同,依次按語文、文(理)科綜合、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3.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使用生源省(區、市)專業統考成績,按進檔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折算辦法為:綜合分=考生專業成績*生源省高考文化滿分/生源省專業統考滿分*70%+考生高考文化成績*30%。若綜合分相同,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綜合分、專業成績均相同,依次按語文、文(理)科綜合、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藝術統考合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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