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藝術職業學院錄取規則
錄取規則
【錄取原則】
1、 河南省藝術類考生:我院各藝術類專業,根據考生高考后填報我院的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專科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均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按語文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語文成績相同,按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大綜合成績相同,按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 河南省普通類考生:我院各普通類專業,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我院招生計劃,按考生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所報專業計劃額滿,對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照分數高低的原則調劑到生源不足的專業,對不同意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所有專業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3、 河南省對口招生類考生:我院對口招生類專業,按照當年考試成績分專業類別,由省招辦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學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線上平行投檔,學校擇優錄取。
4、 錄取的學生在河南藝術職業學院就讀,學生入校學習三年,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教育部承認的電子注冊的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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