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師范大學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杭州師范大學
二、院校國標碼
10346
三、校址
倉前主校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號)
下沙校區(杭州市學林街16號)
玉皇山校區(杭州市玉皇山路77號)
四、層次
☑ 本科 □ 專科
五、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杭州師范大學
證書種類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一)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二)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學校紀檢監察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一)學校面向全國部分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向招生計劃主管部門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和日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
十二、錄取規則
(一)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二)學校無男女生錄取比例限制。
(三)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浙江省: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其余省份: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按專業組投檔的省份,專業組內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組內專業志愿不設級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不設級差。若投檔成績相同,按照“當地省份同分原則—語數外總分—語文—數學—專業(類)相關科目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類);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五)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藝術、體育類(除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專業成績均采用各省藝術、體育類統考(或聯考)成績。
(1)音樂學(師范)、舞蹈學(師范)、美術學(師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繪畫、書法學、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綜合分換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生源省無統一規定,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對文化、專業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學(師范)、舞蹈學(師范):綜合分=文化成績×40% + [(專業成績(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60%]。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80% + [(專業成績(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20%]。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100%。美術學(師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繪畫、書法學、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50% + [(專業成績(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50%]。
同分原則: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成績同分原則擇優錄取。
(2)體育教育(師范)、休閑體育專業: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綜合分換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生源省無統一規定,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對文化、專業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體育教育(師范)、休閑體育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50% + [(專業成績(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50%]。
同分原則: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成績同分原則擇優錄取。
體育專業特招生:須參加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特招生專項測試且成績合格。對文化、專業成績達到浙江省對體育特招生要求的進檔考生,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2年體育專業特招生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2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六)學校在浙江省的“專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2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招生簡章》執行。
(七)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簡章》執行。
(八)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的錄取辦法按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學校對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的錄取工作按照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2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執行。
(十一)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2年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招生章程》執行。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專業 學費參考(元/生•學年)
經濟學5300
金融工程5300
法學5300
知識產權5300
社會工作5300
行政管理5300
思想政治教育5300
教育技術學5300
小學教育5300
學前教育5300
特殊教育5300
應用心理學5300
漢語言文學5300
英語5300
數學與應用數學5300
體育教育5300
休閑體育5300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5300
漢語國際教育5300
歷史學5300
日語5300
朝鮮語5300
翻譯5300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5300
統計學5300
物理學5300
科學教育5300
化學5300
應用化學5300
生物科學5300
生物技術5300
生態學5300
地理信息科學5300
公共事業管理5300
健康服務與管理5300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5300
國際商務5300
電子商務5300
會計學5300
制藥工程6000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6000
環境工程6000
護理學6000
基礎醫學6000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6000
工業設計600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6900
軟件工程6900
電子信息工程6900
臨床醫學6900
口腔醫學6900
藥學6900
預防醫學6900
音樂學9000
舞蹈學9000
數字媒體藝術9000
文化產業管理9000
廣播電視編導9000
播音與主持藝術9000
書法學9000
美術學10350
繪畫10350
視覺傳達設計10350
環境設計10350
公共藝術10350
動畫10350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的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杭州師范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如按專業類招生,統一按照專業類中學費標準較低的專業收取費用,專業分流后分別按所學專業規定的學費標準執行;部分特殊類型按專業招生,按類培養招收學生的學費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行。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預收標準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后結算。以上均為參考學費,具體以物價部門核準為準。
住宿費標準
倉前主校區為1600元/生·學年;下沙校區1200、1600元/生·學年。具體根據新生入住寢室的收費標準繳納。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困難生)、優秀學生獎學金、馬云卓越師范生獎、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0571-28865047。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網址: http://www.hznu.edu.cn;
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undergrad.hznu.edu.cn
招生熱線:0571-28865193(常年咨詢);0571-28865518(錄取期間)
招生辦公室郵箱:undergrad@hznu.edu.cn
十七、其他須知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022年學校錄取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進校后,轉專業辦法具體參照《杭州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執行。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報到日期起兩周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