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xiàn)代音樂史研究的重要新發(fā)現(xiàn)
——塵封69年、出自蕭友梅手筆的珍貴文獻面世
【內(nèi)容提要】本文考證了被塵封69年之久、未被人知的一份辦學報告為蕭友梅所撰寫。這一史料的被發(fā)現(xiàn),可以澄清長期以來有關所謂“學院派”的問題,以及過去強加在國立音專和蕭友梅身上的一些不實之詞,還歷史以真面目。
【關 鍵 詞】蕭友梅/現(xiàn)代音樂史
中央音樂學院蕭友梅音樂教育促進會黃旭東和汪樸正在合作撰寫《蕭友梅生平紀年》與編輯《蕭友梅文萃》。在搜集材料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了不少有關蕭友梅生活、工作行蹤的文字記載和多份塵封數(shù)十年、出自蕭友梅手筆的極為珍貴的文獻資料!秶⒁魳穼?茖W校為適應非常時期之需要擬辦集團唱歌指揮養(yǎng)成班及軍樂隊長養(yǎng)成班理由及辦法》(以下簡稱“理由及辦法”)就是其中之一。這是蕭友梅于1937年日寇占領上海(11月12日淪陷)一個月后即同年12月14日在給當年國民政府教育部王世杰部長反映學校情況、匯報如何堅持辦學而寫信的同時呈上的一份辦學報告。信中談了五個方面的事情,并列有小標題。約一千多字。在講到經(jīng)費時說,“假如政府確無法籌足七成,即有四成,亦可勉強對付”。在談到遷校時說,“假如政府因政局權限之關系,全戰(zhàn)區(qū)各校一律遷入內(nèi)地時,本校當然不能例外,屆時只有照新方案辦理(新方案理由及方法另紙錄上)”。“遷內(nèi)地后,如有四成,經(jīng)費亦可維持!边@份“理由及辦法”就是“另紙錄上”的辦學新方案。
“理由及辦法”是2005年8月在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發(fā)現(xiàn)的。正文共十四頁。用老式鉛字打印機打印。每頁十行。豎排。并有一封頁,用毛筆書寫題目,內(nèi)容與正文完全相同;從筆跡看,當為蕭友梅親筆所寫。再從打印稿的正文看,有多處脫漏的字,亦用毛筆工正地補上;衍文處劃上漏空的小圓圈以表示刪除,可見打印后蕭友梅曾親自校閱。與給王世杰的信存放在同一“檔目·國拾玖4”內(nèi)的,還有蕭友梅用鋼筆和毛筆書寫的、致時任教育部次長張道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吳俊升等人的信函若干封。由于“理由及辦法”是以“國立音樂?茖W!钡拿x向教育部上報的一份呈文,所以自然不會署蕭友梅個人的名字。但我們以“理由及辦法”的思想內(nèi)容、遣詞造句、書寫語氣以及行文風格等為主要依據(jù),結合蕭友梅一貫的愛國情懷、教育思想和美學理念,再參照在抗戰(zhàn)初期發(fā)表的幾篇文章所體現(xiàn)的音樂思想理論,特別是根據(jù)上述幾封信中多次提及“理由及辦法”,我們斷定這份辦學“新方案”是蕭友梅的手筆。
“理由及辦法”標題中以及正文內(nèi)八處寫到的所謂“非常時期”,該指“八·一三”淞滬戰(zhàn)役之后,全國進入全面抗戰(zhàn)的時期;當時的上海已為日寇所占領,“國立音專”已遷入法租界。蕭友梅為“音!毙聞(chuàng)辦的、于1937年11月1日出版的《音樂月刊》寫的發(fā)刊詞中談到刊物的使命時就已使用“非常時期”一詞,他說:
普及音樂教育之外,在此非常時期,必須注意如何利用音樂喚醒民族意識與加強民眾愛國心。(轉(zhuǎn)陳聆群等1990:457)
而開辦集團唱歌指揮及軍樂隊長養(yǎng)成班在1937年12月向教育部建議后,蕭友梅在1938年2月1日出版的《音樂月刊》第一卷第四號上的《關于我國新音樂運動》一文中就公開主張了。他說:
在這國難期內(nèi),如環(huán)境許可時,應盡力創(chuàng)作愛國歌曲,訓練軍樂隊隊長及集團唱歌指揮,使他們在最短時期可以應用出去……關于此種工作如能由政府提倡,更容易發(fā)生效力。(同上:467)
這與“理由及辦法”所表達的思想、擬定的辦法是相通的。尤其是蕭友梅在“理由及辦法”中,石破天驚地提出的“精神國防”思想,可說是先生在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對學生所講的一席話的發(fā)展與升華。先生說:
我們中華民族之后裔,國難當頭,豈能無視坐等。古人云:“養(yǎng)兵千日,用兵一時。”當兵應以刀槍衛(wèi)國,我等應以歌聲喚起民眾,齊心協(xié)力,趕走日寇。一個音樂工作者,應該把音樂作為一種武器,來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挽救民族的危亡,這是民族賦予我們的重任。(轉(zhuǎn)劉雪庵1982[1993]:81)
這段話,很明顯與“理由及辦法”中表述的“音樂是建設精神上的國防的必需的工具”相一致。也是能說明“理由及辦法”為蕭友梅手筆的一個重要思想旁證。
從原來培養(yǎng)“高深專門人才”改為“辦理應時勢需要的音樂科班”這一教育方針的轉(zhuǎn)變,是關系國立音專辦學方向、屬于全局性的一件大事。除作為一校之長的蕭友梅會去考慮并及時提出外,其他一般教師是不會想到的。而事必躬親是蕭友梅一貫的工作作風。對有關辦學方針的確定、學則的制定與修訂就更是如此。從北大音樂傳習所到國立音專辦學方針或?qū)W則的制定,都是蕭友梅親自執(zhí)筆起草的。這份“理由及辦法”也不例外。它是在國難當頭、國立音專處于風雨飄搖之時,蕭友梅根據(jù)自己的音樂觀,為“建設一道看不見,摸不著,而牢不可破的精神上的國防:即民族意識與愛國熱忱的養(yǎng)成”,向當時國民政府提出的既符合抗戰(zhàn)需要,又不需增加經(jīng)費而能使“音!崩^續(xù)辦下去的一個良策。可惜的是,蕭友梅雖多次提出(1938年3月24日、4月23日致張道藩函),政府并未采納;但先生并沒有放棄,所以在1938年6月21日致高等教育司長吳俊升的一封信中,又一次提到辦學“新方案”,而且告知還擬好了“具體辦法”。信中說:
至于適應抗戰(zhàn)時期之特殊環(huán)境與需要,本校原擬定了一個計劃,不過此計劃在滬上目前斷難實現(xiàn)。在內(nèi)地辦理又不容易聘請教員,故目前有將此一部分在九龍辦理之議,作為音專分校也可,作為音專第二部也可。茲仍將該辦法呈閱并祈就便轉(zhuǎn)呈部長以備參考(此時由陳立夫任部長)。如蒙采用當即將具體辦法續(xù)呈。
寫這封信時,蕭友梅正在香港。可見“理由及辦法”一是曾打印多份,他是隨身帶著的;二是曾兩次上呈,亟望教育部允準。
這份“理由及辦法”,過去從沒有人提起過。就連抗戰(zhàn)全面爆發(fā)后全力以赴地協(xié)助蕭友梅維持國立音專、時任教務主任的陳洪先生,生前也從未談及此事。而能寫出像這樣富有思想理論深度的“理由及辦法”,在當年國立音專,除了蕭、陳兩位之外,可說是沒有第三人。既然陳洪先生從未提到“音!痹蛩戕k“養(yǎng)成班”的事,這從一個重要側(cè)面,說明“理由及辦法”是出自蕭友梅之手。
為使廣大讀者尤其是音樂史學工作者能及早讀到“理由及辦法”,促進會提前將其公之于世。這是值得倡導的學術行為。我們認為,歷史文獻是社會的公有精神財富,不是少數(shù)人的私產(chǎn),那種發(fā)現(xiàn)了新材料,秘而不宣,獨家專有的做法是學術上的“小市民”或“小生產(chǎn)者”。我們主張資料共享,廣而告之,加強交流,促進研究。我們相信,“理由及辦法”和1917年蕭友梅致北洋政府教育部信的公開發(fā)表(見《人民音樂》2006年第1期)以及新發(fā)現(xiàn)的其他有關新史料的陸續(xù)刊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中國近現(xiàn)代音樂史的研究,必將有新的突破;某些長期有爭議的如所謂“學院派”等問題定會得到客觀、公正的結論,而過去強加在國立音專和蕭友梅身上的一些不實之詞,也會進一步得到澄清,還歷史以真面目。
【參考文獻】
[1]劉雪庵1982[1993]:〈聞上海音樂學院師生為蕭友梅先生樹立銅像有感〉[C],戴鵬海、黃旭東編《蕭友梅紀念文集》[C]上海音樂出版社。
[2]陳聆群、齊毓怡、戴鵬海編1990:《蕭友梅音樂文集》[C]上海音樂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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