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演藝職業學院錄取規則
錄取規則
我院2018年所有招生專業均實行 “分數優先,遵循專業順序”的錄取規則。根據不同生源類別,將進檔考生分為普通類和藝術類:
(1)全國的普通類考生按文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
(2)福建省藝術類考生分類別按綜合分(含照顧政策加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其中,編導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6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40%,美術、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音樂、舞蹈、表演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3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70%),然后將類別中的考生依次按專業填報順序錄取。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已錄滿,但有填寫“服從專業調劑”,則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
(3)外省藝術類考生文考成績和藝考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大專線后,按各省教育廳、各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投檔分計算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2.第一階段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按照各省教育考試院或省高招辦制定的相關政策進行后續錄取工作。
3.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4. 空中乘務專業采用訂單式培養方案,要求男身高172cm -185cm,女身高162cm -175cm,無紋身。
(四)學院紀檢部門全過程監督考生錄取及審核過程,其結果報學院高職招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各省(市區)招委會招生錄取文件精神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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