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音樂史研究中的文化缺失
【作者簡介】班麗霞,博士,南京藝術學院音樂學院副教授
改革開放30年來,國內在西方音樂史研究上取得很大進展。與此前50年相比,稱得上是歷史性的飛躍。但在看到成績的同時,還須冷靜思考當前學科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清楚我們與西方音樂史學界的差距,以便及時調整思路,采取對策,推動學科不斷發展。總體看來,我們不得不承認,國內西方音樂史研究還未能達到與西方音樂學界平等對話的水平。在國際音樂學術會議上,始終鮮聞中國學者的聲音。國際音樂學術刊物上,也鮮見中國學者的文章。導致這一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作為文化他者的客觀因素外,在主觀上我們尚欠缺這一學科發展必須的多種素質和能力。
國內學者對于研究素質與能力缺失問題有許多反思和總結,體現出學科意識的自覺。近幾年大家比較關注和強調的,包括音樂本體分析能力、外文閱讀與翻譯能力、對作品的感性體驗能力以及對學科方法的系統運用能力等。這些無疑是西音史研究不可缺少的基本素質,任何一種能力的缺失都將成為學科發展的瓶頸。但筆者發現,無論在理論研究還是教學實踐中,有一種更重要的素質相對受到忽視,這就是對西方大文化傳統的關注和了解。本文標題中提到的“文化缺失”,正是指這一包括文學、歷史、哲學、美學、政治、經濟、宗教等諸多文化在內的大文化傳統的缺失。如果說,音樂本體分析關系到對西方音樂內在肌理的認識,外文閱讀與翻譯決定我們對國外研究現狀的把握,學科方法的運用關涉到音樂研究的角度與思路。那么,對西方文化傳統與社會大環境的了解,則決定著對西方音樂文化內涵的深層理解。韓鍾恩教授曾將音樂學專業能力培養的基本要求概括為:“基于音響層面的感性體驗,基于技術層面的作品分析,基于事實層面的歷史敘事,基于邏輯層面的理論陳述,基于語言層面的文法修辭”①,筆者認為,還應加上一點“基于文化層面的內涵詮釋”。韓老師列舉的專業能力均可通過幾年的針對性學習和訓練獲得明顯提升,而對人文學科與社會科學組成的大文化語境的了解,卻非短期能夠實現,需要多年的學習和累積。
早在15年前,李應華教授就曾提出,在西方音樂研究中,“要使學科界定、學科基礎理論所含內容及內容方法論的研究、借鑒與運用等基本問題的討論進一步深化,前提必須是學科同行自身的美學與史學理論修養的充實與提高,對國內外人文學科、音樂學其他學科的研究現狀與成果的熟悉和理解。”②如果學界從那時開始就重視整體文化素養的提高,15年時間足夠我們在此領域邁出一大步。但現實情況并非如此,令人擔憂的是,與上一代學者相比,當前大多年輕學子對人文學科的重視程度明顯有倒退的趨勢。西方國家將音樂學學科置于綜合類大學,有益于學生對其他人文學科和社會科學的接觸和了解。而國內受蘇聯教學模式影響,音樂學系大多設在音樂學院,即便是在綜合類大學的音樂系或二級學院,其課程設置也基本效仿專業音樂院校的模式。由于學科專業的不斷細化,國內音樂學專業大部分學生不僅不重視文、史、哲等人文基礎學科的學習,對自身專業之外的其他音樂學分支學科也不求甚解。從一起步就限定在一個狹小的專業范圍內,豈能保證學科的長遠發展?曾有學者針對這一現象用到恩格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比喻,而筆者甚至認為,不重視文化語境,我們的研究成果就連“樹木”都稱不上,只是由一系列人物生平和作品簡介構成的“植物標本”,所有歷史與文化信息濃縮在一張小小的卡片上。而我們真正需要的,是將其還原成廣袤文化土壤中的樹木和森林,它的生長、繁衍和衰落都可在這片土壤中找到鮮明的痕跡。通過這種“還原”,我們所獲得的將不僅僅是簡單的歷史背景,而是一種整體的歷史感。
這一文化缺失現象已滲透在國內許多研究成果當中。例如,在一篇西音史專業的博士論文中,作者非常嚴肅地考證了基督教被古羅馬帝國定為國教的確切時間,原因是國內某些音樂史著作對這一時間的記述有分歧。這幾乎是一個頗具諷刺意味的實例。一方面我們的前輩學者對待這一歷史細節表述不夠嚴謹,另一方面這位作者對任何一部基督教史均有記載的常識缺乏了解。因此才會在論文中提出這一問題“有待商榷”、“有待進一步研究”,并作了一番較詳盡的“考證”。另有一位西音史專業本科學生,學習非常勤奮,對西方音樂背后的歷史文化有濃厚興趣。他的畢業論文題為《拜占庭破壞圣像運動對圣詠傳播的影響》,通過閱讀大量歷史文獻,認真梳理了宗教歷史上圣像破壞運動的始末,并提出這一運動是導致格里高利圣詠傳播的主要外因。這位學生對基督教歷史文化的關注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其論文得出的結論卻是片面的。圣像破壞運動只是東西方教會數百年沖突、分裂過程中的一個環節,分裂導致的結果之一是迫使羅馬教皇轉而尋求西歐政權的支持,繼而才有與法蘭克國王查理曼的合作,共同促成格里高利圣詠在西歐的廣泛傳播。教會分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文化傳統方面的原因,也有歷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但直接原因則是雙方領導集團為爭奪教會的最高統治權不斷發生沖突。”③因此,破壞圣像運動與圣詠傳播一樣,是教會權力爭斗之“果”,而非“因”,更非主要之“因”。這篇論文的問題一定程度上應該問責導師,如果導師對這段宗教歷史有比較明晰的認識,就不會任由學生花費很大心力卻得出片面的結論。
與國內忽略西方文化的現狀形成反差的是研究中國音樂的外國學者對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視和了解。今年初,筆者曾翻譯過一篇文章,是美國音樂評論家愛德華·格林(Edward Green)對周龍作品《禪》④的研究,題為《佛教思想對周龍音樂的影響:對〈禪〉的思考》⑤,文中涉及到多部佛教文獻及禪宗思想的引述,如僧肇的《物不遷論》、慧能的《六祖壇經》、西藏仲巴活佛的宗教思想以及禪宗體系中黃檗宗、三論宗的某些觀點。此外還涉及馮友蘭的《中國哲學簡史》和杜甫詩歌等。作者為了更深入地詮釋樂曲蘊含的禪學思想,仔細研讀了英譯版的各種佛學與文化典籍,并結合音樂本體做了大膽分析與解讀。因筆者對佛教文化了解甚少,翻譯中遭遇巨大困難。一面對自己在本民族文化上的無知而慚愧,一面對國內外學界對他文化關注的程度有進一步反思。
于潤洋先生曾說“考慮到我國音樂學學科的長遠建設,我認為,至少有以下三個方面需要我們關注,即擴大學科的學術視野,加強理論與歷史的相互融合和滲透,重視對音樂本體的研究。”⑥在擴大學術視野方面,于先生主要提到音樂學學科內部子學科之間的關聯,及音樂學與學科外部以人文學科為主體的其他學科的密切聯系。以筆者所見,與文史哲等人文學科的交叉,關系到音樂史文化內涵研究的深化;與其他音樂學子學科的交叉,則關系到音樂史視角外延的拓寬。沒有這種深度和廣度,對“中國研究特色”或創新的探求就純屬妄談。不對西方文化傳統及研究成果作充分了解和吸收,僅僅靠一種想當然的“中國人視野”、“中國特色”就想寫出有“獨特的厚重感”、“權威性、有豐富內容”⑦的西方音樂專著,顯然是不切實際的。目前,學界有部分學者提倡對西方音樂的“誤讀”,以此作為開創“中國人視野”的研究方式,并希望最終達到“被西方認同”、“超越西方”、“與西方學者并駕齊驅”⑧。就當下國內對西方音樂、西方文化的研究程度而言,筆者深對這一“誤讀”和“視野”的意義有所置疑。舉一個相關的例子,美國先鋒派作曲家約翰·凱奇在其創作中對禪宗、易經思想進行了大膽的“誤讀”,不可謂不“獨特”,不可謂不具有西方人的“視野”,但是否被中國認同?是否超越了中國?不言而喻。
90年代以來,國內對西方音樂史學方法論非常重視,出現了大量譯介和闡釋,包括傳記主義、實證主義、歷史主義、新歷史主義、性別主義等等。學科方法的運用關系到實際研究的角度和途徑,以及學科基本原理的創建(也稱元理論),對促進學科成熟有重要意義。上述方法論在理論視角切入和側重點上有明顯差異,但在關注社會內涵研究上又存在一致性。以歷史主義與新歷史主義為例,歷史主義強調音樂與文化的因果關系,認為先有社會文化大環境的存在,才有音樂本體的形式演進。新歷史主義則強調二者的“互文關系”,認為音樂文本與社會文化文本之間存在同構性,二者可以相互解釋、相互說明。由于基本理念的出發點不同,歷史主義注重具體歷史事實的敘述,新歷史主義則注重社會文化的深層結構特征。但無論如何,二者均強調音樂與社會文化的關系。因此,如果缺乏對歷史、文化的透徹了解,缺乏對音樂與文化關系的深度思考,任何方法論都是空談。正如史學家伊格爾斯指出“要了解史料,就要將它放在歷史和文化的構架中,因為史料就是時代、國家、歷史和文化的一部分。”⑨
當前,國內西方音樂史研究領域正在大力倡導“音樂學分析”的研究方法,這個概念出自于潤洋教授一篇著名論文《歌劇〈特里斯坦與伊索爾德〉前奏曲與終曲的音樂學分析》⑽。姚亞平教授在《于潤洋音樂學分析思想探究》中,對這一概念的目的、意義、分析對象、研究方法以及理論實質進行了系統研究。提出“音樂學分析”“屬于音樂的社會學、文化學分析,它的目標和任務是開放的,它明確提出要走出音樂本身,在社會、文化、歷史的更廣泛的人文語境中對音樂現象(主要是作品)進行分析和做出解釋。”(11)這樣就將音樂本體分析與社會內涵分析置于同等的地位,克服了實證主義風格分析對音樂自身的偏重。姚老師同時還指出,《特里斯坦》一文為了化解本體分析與內涵分析生硬并置的危險,通過審美體驗這一中間環節將二者聯系起來,從而構成“形式—審美—社會內涵的音樂學分析”。這一學術觀念為國內音樂學界提供了一種行之有效的符合中國文化傳統的研究方法。同時,也對國內音樂學者的文化、歷史、審美素養提出了更高要求。可以說,不從根本上改變當前忽視歷史文化傳統的現狀,西方音樂史研究仍將會躊躇不前。沒有深廣的文化視野,很難深入闡釋和解決音樂史提出的一系列課題。
突破這一學科發展瓶頸,除了提高研究者自身的學術自覺外,最根本的方式應該從高校音樂學教育模式和課程設置入手。以培養學生廣博知識為目標,根據西方音樂研究(含音樂史、音樂美學、音樂分析)的實際需要,為本科生、研究生開設不同程度的西方歷史(含宗教歷史)、西方哲學美學史、西方文學戲劇史等課程。如果本校有既精通音樂學,又對其它人文學科有較深厚研究的學者開設課程,更容易做到因材施教,針對音樂學學科的具體情況,遴選出最相關的歷史或文化知識。中央音樂學院李起敏教授為研究生開設的《西學大觀》、《國學概覽》,就是這一類型的選修課,對學生了解中西文化傳統有很好的引導意義。南京藝術學院音樂學院的茅原教授也是這樣一位學者,他在哲學、美學、音樂美學、音樂分析等領域均有建樹,最近他為我院研究生開設的《哲學美學名著選讀》,將使音樂學各專業學生大受裨益。如果學校沒有這種學者,也可以從綜合類大學聘請相關學者來開設課程,或至少應要求或建議學生到某所綜合類大學選修或旁聽人文學科的有關課程。多年來,中國藝術研究院就是靠請進來、派出去的方式來填補這一空缺的。設在綜合類大學的音樂系或音樂學院,應充分利用大學的學術條件,安排音樂學專業學生必修或選修人文學科課程,并加大與人文系科的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氣氛。
此外,對西方其他人文學科的介紹和研究在國內已有很大發展,可以為西方音樂研究提供充足的參考文獻。進入任何一家門類齊全的圖書館,文、史、哲類著作都成百上千。我們亟須咨詢權威學者,推薦各學科專業的經典著作,把有限的時間用來閱讀和學習最有價值的書籍,避免盲目選擇,耗費精力。如果音樂學家能與相關領域學者合作,重新編纂一套針對音樂學專業的文、史、哲類系統教材,并及時用于高校音樂學專業教學中,那將是更理想的途徑。總之,應該盡一切努力,引導和鼓勵青年學子擴大學術視野,彌補文化缺失,為音樂學學科的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文化基礎。
注釋:
①韓鍾恩《西方音樂暗示下的作品中心及其感性體驗——通過西方音樂史教學模式強化學生的專業音樂基礎》,上海2005年西方音樂學會首屆年會的發言稿。
②李應華《我國西方音樂研究的近況》,《人民音樂》1993年第1期。
③王美秀等《基督教史》,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74—75頁。
④《禪》是周龍為長笛、單簧管、小提琴、大提琴和鋼琴譜寫的室內樂,作于1989年,1990年在日本札幌太平洋音樂節上首演。
⑤這篇文章是美國音樂論文集《當代音樂評論——中國輯》(Contemporary Music Review Issue-Chinese)中的一篇,中譯文版將于2008年底出版。
⑥于潤洋《與音樂學發展相關問題的若干思考》,《人民音樂》2002年第11期。
⑦張弼、石松柏《當代西方音樂研究的困境》,《吉林藝術學院學報》2008年第1期。
⑧葉松榮《斷裂與失衡——中西視野下的西方20世紀新音樂創新的局限性分析》,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8年,第7—9頁。
⑨張京媛主編:《新歷史主義與文學批評》,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288頁。
⑩發表自《音樂研究》1993年第1、2期。
(11)發表自《音樂研究》2008年第1期,由西安2007第二屆西方音樂學會年會提交論文修改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