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舞蹈基礎理論建設
加強舞蹈基礎理論建設
一舞人在外邊講舞蹈,開篇題目“舞蹈體系論”,布置的作業(yè)是“舞蹈分類表”,結(jié)果沒人上交,異口同聲的理由是:你們太亂了。
上例有意義,因為我們至今缺少具備共識性與普適性的----舞蹈分類理念、原則及其標準。也正由于這一原因,舞壇上有些新東西和舊東西一直無人認領。但是把這樁棘手公案推到人家身上不妥。因為我們拙于分類是由于自己不成熟,而人家對我們則根本不了解。如是,歸類都難,何論分類?
分類的依據(jù)是標準,標準的基點是原則,原則的核心是理念,理念的結(jié)構是邏輯。我們之所以不能用一把尺子來劃分五花八門的舞蹈事物,原因就在以上四者本身與之間的混亂。譬如:有按舞種分的,有按時間分的,有按民族分的,有按地域分的,有按形式分的,有按題材分的,有按年齡分的,有按載體分的,有按審美分的,有按功能分的,等等。以上十種分法,并不是每一種都能分得清。譬如:某舞種里有了他舞種的元素,某民族里有了他民族的成分,某題材會與他題材并行,某載體常同他載體聯(lián)姻,等等。要言之,在執(zhí)行某一標準時很難和其他標準截然斷開。這是老大難問題。
公元前6年,漢代劉氏父子提出了以“七略”為名的分類法。其選擇一級類目的標準是學科,這一點很超前,但問題在“六藝”與“諸子”之間存在交叉關系,而“歷史”又不在一級類目之列。公元600年后,唐代魏征等提出了以“經(jīng)、史、子、集”為名的分類法。在一級類目的標準上放棄了“學科”,這一點不理想,其問題在“經(jīng)部”與“子部”之間存在交叉關系,而科技方面則沒有空間。
1980年,中國舞壇首部工具書《舞蹈小辭典》由呂藝生推出,該書僅按漢拼音序排列,與分類無關。1989年,《中國大百科全書·音樂舞蹈卷》出版,其正文也按漢拼排列,并附分類索引,其一級類目是:舞蹈理論、中國舞蹈、外國舞蹈、著名舞蹈家。其問題在:相對于“理論”的“實踐”缺席,“理論”的基礎“歷史”不在一級類目之列,舞蹈被分為中外但舞蹈家們卻不分中外。另外,在“舞蹈形式”的下位里出現(xiàn)了“雙人舞”與“古典舞蹈”,我以為“雙人舞”是形式,“古典舞蹈”是性質(zhì)。其又將“舞蹈表演”與“舞蹈形象”、“舞蹈表情”并列,我以為“形象”和“表情”應該包含于“表演”之中。1994年,王克芬等編著的《中國舞蹈詞典》問世,其正文仍按漢拼排列,亦附分類索引。其一級類目將古代舞蹈,戲曲舞蹈,各民族舞蹈,近現(xiàn)代、當代舞蹈并列。我以為在這四者身上采用了“時間/種類/民族”三種標準。而在這四者之內(nèi)均存“名詞術語”與“人物”的子目,我以為這些相同的類目可以歸到一處。
總結(jié)上引之兩種古代分類法與三本當代工具書的不足,起碼有五個問題值得商榷。
第一、“歷史”有沒有作為一級類目出現(xiàn)?換言之,“歷史”為什么一定要作為一級類目出現(xiàn)?答案有三:A、以史帶論。無史便無理論。B、以古證今。不明史無以創(chuàng)新。C、舞蹈史同人類學息息相關,人類身體的本質(zhì)訴求與文化屬性的異化軌跡盡在“史”中。無史則無舞。據(jù)此我以為“經(jīng)史子集分類法”之所以能在我國沿用千年之久,好就好在突出了一個“史”字。而王克芬等的《中國舞蹈詞典》之所以比較權威,其壓身之處也在保住了一個“史”字。
參考西方分類法的沿革:自公元前250年的亞力山大圖書館,經(jīng)1545年瑞士學者蓋爾納的《世界書目》,至17世紀英國哲學家培根的“記憶/想象/哲學”三大門類的劃分,至1876年從美國波及全世界的《杜威十進分類法》。其間無一不將“歷史”作為一級類目置于顯要地位。若聯(lián)系當代《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四版之“舞蹈類”中將“舞蹈史”放在“舞蹈理論”之內(nèi)的處理就著實費解。而在舞蹈宗師吳曉邦1988年提出的“舞蹈學科圖表”上,第一級第一位就是“中國舞蹈史研究”,足見我們的大師是真才實學。
第二,在同一層次上是否采用一個分類標準?反問:這個原則是誰定的?如果違背這一原則會有什么麻煩?回答:這是邏輯法則:A是A,B是B,A類與B類不能有交叉關系,否則一切都會“爛在鍋里”無法找尋。何況古代時段載體單一、文本有限、翻檢不便,所以必須嚴格限定,才能防止在這找不著,在那也找不著的現(xiàn)象發(fā)生。而我們之所以刻意地在各種分類法/表中挑毛病,用意也在于此。
第三,按漢拼音序排列到底有什么好處?我以為好處不多,弊端不少。A、對不懂漢拼的中國人和外國人沒有用。B、對沒想查什么,只想學習學習的人很沒用。如是,放在《中國舞蹈詞典》前面的35頁漢拼音序目錄就是浪費紙。可是大家為什么都喜歡用這種方式呢?我以為原因有三:A、可以躲避在分類過程中所無法避免的種種邏輯錯誤。保持正確。B、電腦時于漢拼音序具有“自動生成”的功能。這樣省事。C、按漢拼音序排列全書正文比較“洋”!符合時尚。但是,我猜這種按漢拼音序排列的風氣僅僅是對于西文按字母順序排列之慣例的模仿。遺憾的是人家乃表音文字,在一個地方就能看到某詞的原型及多種洐生義項;我們是形聲兼半,按音序排只能是魚龍混雜、驢唇馬嘴。
第四、分類的層級以多少為宜?這個問題稍許專業(yè),因為“分類”畢竟是以一門“學問”或“技術”而著稱。可是其體系的使用者卻是蕓蕓眾生,如果他們在經(jīng)過兩三種途徑、三四道門坎之后仍然未能找到東西,大多就會自動放棄。據(jù)此,如果讓使用者在一級類目中就能發(fā)現(xiàn)自己的目標,在二級類目中就可以確認自己的對象,在三級類目中就可以把握住自己需要的全部細節(jié),那就是當代檢索性程序的理想化標準。
第五、怎樣防止交叉關系的出現(xiàn)?用舊方法達不到新目的,用老原則干不成新鮮事。因為在“同一律”與“交叉性”之間存在著無法解決的原發(fā)性悖論。所以,盡管做《史記》的司馬遷早在《七略》之前就發(fā)明了“互見法”,但是在手工與紙樣的時段中,太多的“互見”等于太多的“麻煩”。幸虧有了電腦,有了電腦這種可以在超速狀態(tài)下實現(xiàn)“界面化”呈現(xiàn)的高新技術手段,人們才可以把那種“理性主義”所遺留下來的“絕癥”置之度外。現(xiàn)在,讓那些束縛人們頭腦的邏輯見鬼去吧,讓老派分類學家痛心疾首的“交叉性”名正言順、堂而皇之地走到“屏幕”上來吧!因為,當代人所需要的正是一目了然,一網(wǎng)打盡的海選,正是層出不窮、多多益善的鏈接,正是一套精裝文本、N條檢索途徑的服務方式。而我們應該提供給大家的,恰恰應當是一般人均可信馬由韁、長驅(qū)直入、各取所需的----界面式----主題詞名錄。
譬如:舞蹈概念、術語/舞蹈史、論/舞蹈創(chuàng)編/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人物/舞蹈機構、團體/舞蹈院校/舞蹈組合/舞蹈書、刊、報、譜/舞蹈學術論文/舞蹈學位論文/舞蹈學理論/舞蹈音像作品/舞蹈演出/舞蹈進修、培訓/舞蹈音樂/舞蹈美術/舞蹈服裝、道具/漢族舞蹈/各民族舞蹈/古典舞蹈/芭蕾舞/現(xiàn)代舞/當代舞/老年舞蹈/少兒舞蹈/健身舞/流行舞/軍隊舞蹈/殘疾人舞蹈/街舞/校園舞蹈/國標舞/舞蹈藝術節(jié)/舞蹈比賽/舞蹈評論/舞臺技術/舞劇音像作品/音樂劇音像作品/大歌舞音像作品/舞蹈愛好者沙龍/等等。
顯然,在上列40多個“舞蹈主題詞”之間存在大量的交叉關系,但是無所謂。因為我們有了新的理念、原則、標準和方式。這就是:實踐中有什么,我們就收什么;社會上有幾種稱謂,我們就保留幾種稱謂。這樣就可以讓不同的使用者從自己熟悉的主題詞進入整個系統(tǒng)。而其間的諸多牽連之處,均由我們和電腦從內(nèi)部打通。這樣,就和往日那種務求一清二楚的分類理念、原則及其方法實現(xiàn)了徹底的決裂。如是,就既與五花八門的活的舞蹈狀況同了步,又可施加某種引導性影響于其間。而這才是符合于IT時代社會需求的舞蹈多元化/網(wǎng)絡化/便捷化的全景式服務體系。
雖然,前文所談,均非重點。因為舞蹈界亟待解決的所謂“分類問題”不在圖書、資訊與學術建設,而在日常教學和例行的比賽。
那就先說教學。我認為歷來的以舞種為分類標準的教學格局有百害而無一利!理由:多年多屆多批舞院本/碩畢業(yè)生就業(yè)后都要擔負各舞種的鑒賞課與技術課,甚至是音樂、戲劇、體育、形體諸課。但在校期間于民間/古典/芭蕾/現(xiàn)代四大舞種之間的交互性教學的課時微不足道,非舞蹈類藝術教學更是少得可憐。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大一大二通學,大三分專業(yè)”的思路久已有之,但是大家伙兒就是按兵不動!
再說比賽。我以為當下按舞種進行比賽的慣例,正是按舞種教學與按舞種寫書的罪魁禍首。理由:出不出人才看獲沒獲獎牌。而那一塊獎牌又同教績、政績雙雙掛鉤。于是,為了符合那個舞種的獲獎標準,只能按那個舞種的比賽規(guī)則來教學與寫作。講句狠話:那評委和那教師都是那一個人,她就懂那一點,你跟她談別的行嗎?時至今日,舞種已經(jīng)成為舞者綜合素質(zhì)的木馬病毒,成為舞蹈藝術事業(yè)全面發(fā)展的桎梏!因為分類不當而遭受重創(chuàng)的行業(yè)性案例不少,幽默的是我們至今并無意識。
為什么我們的舞蹈教育風光不再?一無生活積累,二缺舞臺歷練,三乏學術研究。整天價就在屋里摳搜本門那點動作,焉能不敗?
就拿“新舞蹈”或“當代舞”來說吧,其實它叫什么與跳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畢竟讓人們查覺到已往的四大舞種已然失去了霸權與魅力,不得不在也只有在指摘別人的時候,才能維護住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克羅齊說過:藝術不該分類。我認為舞蹈不能分家。具體講:教的時候都教點,學的時候都學點,玩的時候都跳點,看的時候都有點,大家樂呵樂呵挺好。
進言之,獎牌主義和舞蹈藝術的本質(zhì)屬性絕對水火不容。所以,無論你跳什么怎么跳,為的都應該是寓教于樂而不是別的。事實上現(xiàn)下的舞蹈賽事很爛,只不過大家懶得說罷了。何況除了芭蕾以外,我們的舞蹈就是個風格,就是個情緒。請問:這風格能比嗎?那情緒又怎么比?明明是沒的比卻死活要比,那就怨不得“技術/關系/鈔票”等非藝術與反藝術的東西喧賓奪主、甚囂塵上了。
不比成不成?退一步海闊天空。世界各國的舞蹈節(jié)/舞蹈季/夏令營等模式不是很好嗎?我國過去的調(diào)演/匯演不是也挺好嗎?這些好就好在不設獎項,任憑口碑;不求票房,只論人氣。于是,大家松了身心,隨興而舞,讓久違的舞蹈精神在慶典的狂歡中光大發(fā)揚!
說來說去,在“舞蹈分類”問題上所存在并暴露出來的狀況,正是我們所鐘情的舞蹈藝術事業(yè)保持可持續(xù)性發(fā)展的瓶頸。這是比一兩個人才的得失,兩三部作品的成敗要重大百千萬倍的事情,而按照科學發(fā)展觀來認真地思索并有效解決這一問題,是當務之急。

